《论法的精神》译序|徐昕 - 乡村读书 - 民生信息网

《论法的精神》译序|徐昕

重译经典,传播法意

——《论法的精神》译序

文/徐昕(西部乡村读书行动形象大使)

 


徐昕,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研究所主任,知名律师,独著《诗性正义》、《迈向社会和谐的纠纷解决》、《论私力救济》、《英国民事诉讼与民事司法改革》,合著十多部,译著七部,主编《司法》杂志、司法文丛、《北理法学》。大案法援、无辜者计划发起人,推动多起重大冤案的纠正。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堪称不朽之经典。钟书峰先生重译该书,令人感佩。遥想当年,歌乐山下,烈士墓旁,西南政法,声名远扬,我与书峰,三年同窗,论法辩理,求学问道,铁西漫步,川外打望,嘉陵放歌,登山远眺……那时年少,学法只见法条,却难得要领,更未参透法的精神;那时青春,未曾想,今日一位工作繁忙的检察官,竟能静心学问,重译这样一部充满挑战的经典著作。书峰兄嘱我作序,百般推却,但碍于西政同学之情,江西同乡之谊,请辞未成,说上几句。

 

  最早的《论法的精神》中译本,系何礼之(日本人)、程炳熙、张相文节译前四章之《万法精理》,1900年至1902年刊于中国学者在东京出版的《译书汇编》。第二个译本,是张相文先生翻译的十四章的《万法精理》,1903年上海文明书局出版。第三个译本,是严复先生节译的前二十九章《法意》,191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196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张雁深先生翻译的《论法的精神》全译本。主要囿于时代的限制,包括严复和张雁深译本在内的前四个译本,均在翻译上存在不少问题。改革开放后,陆续有其他中译本问世。其中,200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许明龙先生翻译的《论法的精神》较为权威。而将许钟译本稍作对比,还是能看到钟书峰的译本力图有所超越。这也是我愿意斗胆作序的原因之一。

孟德斯鸠,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历任波尔多省法院法官、院长以及法兰西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科学院院士。他著述丰富,影响较大的有1721年《波斯人信札》、1734年《罗马盛衰原因论》和1748年《论法的精神》。《波斯人信札》显示了孟德斯鸠反封建统治、反教会迫害,争取平等、自由的思想。《罗马盛衰原因论》首次概述了他的政治法律理论。这些作品为撰写《论法的精神》作了铺垫。

 

  《论法的精神》凝结了孟德斯鸠一生的心血,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这部集大成的著作,以法律为中心,遍涉社会、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被誉为“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该书涉猎法学的方方面面,是法学史上为数不多的鸿篇巨制,是一部包罗万象的法学百科全书。透过法律和社会现象,孟德斯鸠超越法律规范本身,力图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之规律。孟德斯鸠基于历史事实和世界各国的制度实践,力图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从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生存环境中诸因素的相互联系和影响中把握法律的精神。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等皆有关联,法律与法律、法律渊源、立法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例如,他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土壤与居民性格乃至政治制度有密切关联,国家疆域的大小与政治制度联系密切。这些被称作“地理环境决定论”。

 

  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憧憬实行立宪、分权和法治的国家,并以英国为例提出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他第一次明确提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学说。他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自由,而保障自由的基本手段即以权力制约权力,因此必须实行宪法框架下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宪政制度。《论法的精神》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思想资源和制度设计。实行法治、分权制衡、平等自由,作为法律的精神,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为当下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奉为法治的基本原则。

 

  《论法的精神》不只是世界的,更属于中国。当下中国,迫切需要法治的启蒙。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被宣告形成,但民众并不欣喜。因为立法只是法治建设的一个侧面,而立法与社会现实之间、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整个社会在执法、司法、守法方面缺乏法律至上、分权制衡、自由民主等法律的精神。中国法治建设需要注入法律的精神,中国需要孟德斯鸠。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保障人民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几十年来,建设法治作为国家的中心工作之一从来没有改变,建设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监督权力行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这些与《论法的精神》所阐述的立宪、分权和法治精神,在许多方面不谋而合。因此,重译重读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对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法的精神》是法律人必读之经典,但真正读完的人或许并不多,原因之一是译本的可读性不足。期望钟书峰先生的译本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法意传播,点滴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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