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 范伯群:谈谈我的写作经历

范伯群,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姑苏文化名家,主要研究领域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
谈谈我的写作经历
有朋友戏称我为“80后”时,我自感体力正在日渐衰退。大概在这大半生中坐姿用得太多太久,腰酸背痛,问医生,“我这是什么病?”医生说,看你拍的片子你没有病。医生能治病,却无法“治老”。我不能再像过去十年那样“泡”图书馆了,这是我最大的悲哀。
1957年我与曾华鹏在《人民文学》杂志上发表4万字的《郁达夫论》,至今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了。到目前为止,我的大半生经历了从合著一独撰一合著的过程,我为什么要用这样一种写作方式,为什么非要经历这么一个过程?这过程对我说来决不是偶然的,我有我自己的必要,我得在耄耋之年谈谈这个“必要性”,这也算是一种自我写作规律的“解密”。
1955年正当我和华鹏大学毕业前夕,全国性地开展了声势浩大“反胡风”运动。我们二人“恭逢其盛”。我们的恩师贾模芳教授被划为“胡风集团骨干分子”。因为他提名我们留校做助教,凭着平时密切的师生关系,他又是我们毕业论文《郁达夫论》和《王鲁彦论》的指导教师。“骨干分子”下面当然是有“下级”的,因此,我们也受了几个月的审查,并定性为“胡风集团一般分子”。我们这个班级算是“重灾区”,统一分配的方案须重新做过。大概算是敌我矛盾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不过工作得重新改派。于是华鹏就被分配到扬州财经学校教语文,我则要到江苏省教育厅报到才知道所要去的单位。对扬州和我的未知的去处,我们人地生疏,当要离开上海前我们真感到“前路茫茫”,两人到南京路某照相馆合影留念,而且相约虽然分在两地,但肯定是在同一省份,在假期还会有见面的机会,我们一定要相互搀扶着前行,走出困境,重新回到从事文学的岗位上去。我们合作的项目就是先将两篇毕业论文修改出来,设法发表或出版。
当1957年,《郁达夫论》在5、6月合刊上发表时,《人民文学》的副主编秦兆阳还在《编后记》中写道:“作家论是我们期盼很久的,文中对于郁达夫的生活道路与创作道路是有独到见解的。我们愿以发表《郁达夫论》作为一个开始,望有志于此者,能够对我国现代以及当前的许多作家进行深入的研究。”当时《人民文学》编辑部也拟将《王鲁彦论》留着备用。可是紧接着“反右”运动开始,《王鲁彦论》当然是搁浅了。我们两人觉得这样的合作形式很好。以后我们确定了论题、经过讨论后,就由一人执笔,谁执笔就将名字列在首位,稿费不论谁出力多少,我们规定均是平分。我们总认为,“名”是重要的,“钱是身外之物”,双方决不会计较。这样我们就亲密合作了十年以上,发表了几十篇文章,出版了五本学术著作,即《王鲁彦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现代四作家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郁达夫评传》(百花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冰心评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鲁迅小说新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由于我们二人是同出一个师门,因此,写作风格路子比较接近,有时一个人有其他事情不能执笔了,另一个人可接的下去,基本上看不出是两个人的笔调。如1964年在《文学评论》上发表《论冰心的创作》,原题是《冰心论》,但何其芳认为只谈了冰心的创作,而她还是一位翻译家、社会活动家等等。我们都没有涉及,因此他将题名改为《论冰心的创作》。当时,分工是由我执笔的,可是写到一半,领导上要我下乡参加“社教运动”,于是就由华鹏接着完成下半篇。我当时还在一篇文章中谈及1+1>2,或1+1=3,也说明二人的密切合作,能相互切磋和促进,效率也比一个人单干成果更为显著。其时,同行中也有称我们是“双打选手”或“最佳搭档”的。我们二人也凭着努力从事业余创作,华鹏被调到当时的扬州师范学院,从事文学教学;而我则被调到作家协会江苏分会工作。相互搀扶重新回到文学事业的岗位上去的誓愿基本上得到了实现。我后来调到当时的江苏师范学院,那是“文革”以后的事了。
本来,我与华鹏的合作是会继续下去的,但在“文革”后,各校都搞集体科研。那时要申请项目,都由一人牵头,组织一个课题组,也即写作班子;否则是很难得到批准。当时,扬州师院现代文学教研室的集体项目是注释《鲁迅·野草》;而江苏师院现代文学教研室是编写《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这两个课题的“性质”也相差得太远了。我们的十多年的合作也不得不基本中断。以上是我与“同代人”合作撰文的经历。但我以后还得继续与另一代人的合作,那就是要与“下一代”人的合作,即与我的研究生们合撰。当然,此阶段的合作中也包括了我的分“同事”,但参与者多数是我的研究生。后来,几位研究生留校任教,做了我的“同事”,那就是基本上都成了同事合著的关系了。我在参编了《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之后,在1986年,由我牵头申报了国家社科“七五”重点项目《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学科推举我做“学术带头人”,除了和有经验的老教师合作之外,得带领一批刚留校的青年教师,使他们能在教学和科研中迅速成长。除了搞好教学之外,我们提出学科建设的两项重点任务:一是,这一国家重点项目的课题所涉可谓面广量大,凭一己之力是很难完成的,我们得分工各自重点专攻某一个通俗文学的作品类型,如社会言情、武侠会党、侦探推理、历史演义、幽默滑稽、通俗戏剧、通俗期刊,还有通俗文学大事记等等,我们应有明确的分工。二是,学科于1990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点。我们的青年教师应该攻读在职博士学位,从而建设一个青年教师全是博士学位的学科,以后学科引进新成员,一定也要是博士。而这些青年教师分工的科研任务,可以作为他们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这样我们在以后的10年中,先是完成了若干中期科研成果,如我编了几套通俗文学代表作家和代表作的“作品选”,因为当年批判鸳鸯蝴蝶派的火力是很猛的,国内许多同行很少读过他们的作品,应该选出这些作家的若干代表作,让没有读过他们作品的同行知道他们所反映的是些什么内容和艺术形式的作品,以便思考,是否应该重新评价这个流派的文学史地位。我们也合作编写了40多位通俗作家的评传,出版了一套丛书,初步勾勒了他们的生活与创作道路。另外我们还出版了几部通俗作品类型史。在此基础上我们写出了《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共140万字,由江苏教育出版社于2000年正式出版。另外从1991到1998年问,我们的学科中的青年教师都获得了博士学位。只有我这个首位博士生导师还只是个本科生,但我也在带研究生过程中作自我努力,在合作过程中提高我的教研水平。这部著作,为过去受批判的所谓“鸳鸯蝴蝶派”作出了必要的和公允的评价;说明了它的本质属性是中下层市民能欣赏和看得懂的文艺;除了休闲的作用之外,它还是“乡民市民化”的启蒙教科书;而他们中的优秀或较优秀的作家在作为“报人”的时候,在他们所编的副刊上的时评杂感,还能引领平头百姓的舆论导向。因为这部著作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在2003年获得教育部“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06年获中国现代文学学会“第二届王瑶学术著作奖”一等奖。出版10年后,我们又进行了一次修订,并于2010年出版了“修订本”,这一版本于2011年入选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三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2012年获国家级“第四届中华优秀图书奖”,于2013年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能在这五次高层次的评选中“中标”,说明这一著作对现代文学学科说来,是填补了某一历史空白,这也是有助于完善学科的科学研究体系的。我们实行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工作,在传帮带中,对青年学者的成长也是很有帮助的,这也说明了我与学生辈的合作的必要性。我们学科曾被评为省级优秀梯队学科。有梯队就说明了后继有人,这个学科是有后劲和有潜力的。
2001年1月,我在70岁时退休。虽然我还有博士研究生在读,但不管你带的研究生是否能有人接着指导,学校领导一定要我停止教学工作——“下课”。这样,我的编制虽还属于苏州大学,但我与它只是领退休金的关系了。这时,我的大学时代的同学章培恒正在复旦大学新建一个“中国文学古今演变”博士点。他就聘我为专职研究员,并供给我足够的科研经费。有了这个条件,我开始考虑我的下一步的科研工作。我觉得我应该进入一个“独立著作”的阶段了。一,我从研究新文学到转型研究通俗文学已有20多个年头了,我现在对通俗文学各个作品类型研究已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如果我要进入《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研究的第二期工作,经过一定的努力,或许能胜任了。二,每次填成果的表格时,极大部分都是合著或主编,别人可能会想,这个人怎么都是合著或主编.他自己能单独写文章么?还是仅靠集体努力,从他的职务之便利出发,加上他的名字或冠以主编的头衔?因此,从70岁到80岁之间,我要有自己的独立的著作;再说,我离开了苏州大学的岗位,我也无法再去调动这支昔日的合作队伍了。我的这些学生,他们现在自己也是博士生导师了,各人都能独当一面,他们自己也在做主编了,头上有自己的一片天空,我也不忍再去打扰他们了。现在我有了经费的资助,退休又使我成了“时间大款”,于是我就以上海图书馆和复旦图书馆为轴心,有时也到北京、天津、芜湖和苏州等地的图书馆,到处看书.进行下一轮原始资料再搜集工作。我花了五年时间,完成了一部《中国现代通俗文学史(插图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由于体例与过去主编的《中国近现代通俗文学史》不同,内容上也加了若干新资料,再一个特色是有300多幅插图,不少还是首次发掘的,因此,也入选了新闻出版总署的“第二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在这10年中,我还独撰了30多篇论文,在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多元共生的中国文学现代化历程》的论文集,另外还出版了一部《填平雅俗鸿沟——范伯群学术论著自选集》。就这些算是我的大半生中的独著的成果。我以为在我70一80岁的时间区段中,是我最快乐的写作岁月。集体著作看来有省力的一面,但也有令人揪心的时候。有时极大多数的合作完成了,但总会有一位拖后腿的合作者,迟迟不能完稿,而交稿或结项的期限却已经到了;再有就是交来的文章的水准太参差不齐,有的如果要修改,几乎得全部推翻……而现在是个人独撰,更由于在这段时间中,我的身体尚可,每天坐六七个小时图书馆,完全不成问题,能找到新的资料和独得的插图,更是其乐无穷;进度完全可由自己控制,何等逍遥自在。不论自己的水平如何,全书的水准,总是基本统一的。因此,有朋友撰文说我在图书馆《钻故纸堆,不知老之将至》,其实,我知道自己已经“老之已至”,但体力尚可,有时竟还将自己当个”年轻人”。
可是,到有朋友戏称我为“80后”时,我自感体力正在日渐衰退,如果再要一天坐六七小时,那身体就吃不消了。大概在这大半生中坐姿用得太多太久,腰酸背痛,问医生,我这是什么病?医生说,看你拍的片子你没有病。那我为什么总是腰酸背痛?医生说,就因为你老了。医生能治病,却无法“治老”。我不能再像过去十年那样“泡”图书馆了,这是我最大的悲哀。我自己总想追求“文不原创誓不休”的境界,现在失去了“泡”图书馆的乐趣,新资料再也无法源源而来,“原创性”它是不会自天而降的。于是我又考虑了一种“新”的合作形式,具体地说,我开始有了找寻新的合作者的构想,那是与第三代合作,第三代就是我的“再传弟子们”。在我70岁退休后,常要到外地图书馆看书或参加学术活动,我的学生辈做了博士生导师后,很是照顾我。每年录取研究生时,师兄弟之间总要商量,选定一二位研究生做我的助手。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陪同我外出时的人身安全。如到某地图书馆看书,他们也陪着去,带着做他们自己的研究课题,我们各看各人要看的书;至于参加学术活动,也有助于扩大他们的学术视野,也是向与会的专家学者学习的极好机会。因此,被选中的研究生也总是非常乐意的。但助手不等于合作者。现在情况不同了,我不能久坐图书馆,于是我得物色合作者。我采取让我的助手到上海的某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做博士后,他可以上海图书馆为基点,帮我搜集资料。这是我与“第三代”人合作的新形式。一般由我出题目,指定新资料在哪个范围的书籍和报刊上去找,再由他们将搜集到的新资料复印或拍成照片,传到我的电脑上来。这样我就可以在我的办公桌上阅读这些新资料,这是使我的文章能继续具有原创性的一个好途径。这些资料传过来后,我就可以与再传弟子共同商量新作具体内容,然后由我执笔撰文,而这样的文章,我当然应该算是与再传弟子的合作成果。例如本书中的《报人杂感:引领平头百姓舆论导向——以(新闻报>严独鹤和(申报)周瘦鹃的杂感为中心》一文,就是我与再传弟子黄诚合作的产物。我在编著《周瘦鹃文集》时,读到《申报·自由谈》上周瘦鹃的一千多篇时评、杂感,体悟到这些通俗作家的另一个身份是“报人”,而作为报人编“副刊”时,是非常关心国内外政治风云与周边的民间疾苦的。我读过《严独鹤杂感录》,但那是他在抗战胜利后到《新闻报》1949年5月停刊期间的杂感。周瘦鹃、严独鹤所写的时评杂感恐怕还很少有研究者系统研究过。那些所谓“鸳蝴派”的作家,一直被认为他们的作品仅是发挥了娱乐作用,其实这样的结论是有偏颇的。因此对他们另一种“报人”身份的阐释就是一个极好的课题,从这方面挖掘下去,肯定可以写出具有“原创性”的文章来。我知道严独鹤是1914年进《新闻报》,是他将副刊《庄谐录》改为《快活林》的。我要求黄诚将几个政治关节点上的严独鹤的杂感传给我,如1915年袁世凯称帝、1917年张勋复辟、1919年“五四”、1923年曹琨贿选、1925年“五卅”、1926年“三一八惨案”直到抗日战争等等。这样他为我拍摄了2000多张资料照片,我们经过商议后,由我执笔成文,发表后,被《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评为2013年度优秀论文之一。虽然是我出的题目,也划出了搜集资料的范围,但没有黄诚供给我的2000多张资料照片,再经过我们共同精选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杂文,我是空有“好题目”,却写不出文章的。因此,这种合著的形式对我这样的年龄段的人是非常需要的。又例如本书中的《中国市民大众文学的前天、昨天和今天》(原题名为《冯梦龙们一鸳蝴派一网络类型小说——古今市民大众文学链》)一文,是我和刘小源合著的。那时还任复旦中文系主任的陈思和教授对我说,他有一位博士生专攻“网络类型小说”研究课题,他希望我到复旦去住一个月,一面给研究生做系列讲座,一面和这位博士生讲讲鸳鸯蝴蝶派与网络类型小说的关系,这是我很乐意的。因为我虽然知道网络类型小说是很值得研究的新鲜课题,搞通俗文学研究的人不能不了解网络类型小说;但我老汉根本没有那种目力去读很多网络类型小说。于是在这一个月中我与刘小源座谈了5次,也即是5个半天,对我们双方来说都大有收获。过去,我知道冯梦龙的嫡系传人就是被新文学某些作家指斥为鸳鸯蝴蝶派的作家,而鸳鸯蝴蝶派与网络类型小说肯定有血缘关系,因为类型小说是在鸳鸯蝴蝶派作家手中正式定型的,而且每个小说类型在他们中间都能找到具有代表性的作家。但是光有这些抽象的认识是构不成文章的,刘小源读过大量网络类型小说,她给了我许多具体的网络小说的知识,而从座谈中鸳鸯蝴蝶派与网络类型小说的血缘关系也更明确而具体化了。陈思和的所谓“祖孙对话”的结果,就是由我执笔写成了这篇关于市民文学链的文章,在《中山大学学报》上发表;我认为广东的网络类型小说创作搞得欣欣向荣,以在广州地区发表为好。我所想不通的是,过去一直强调要有课题组,否则也无法申报国家项目;现在一看见导师和研究生合著的作品,就疑神疑鬼地首先想到一定是研究生的成果完成后,导师坐享其成地加上一个名字,而且“霸占”了第一作者的位置。我觉得这样的所谓导师毕竟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数。我也曾看到如下的情况:研究生遇到这种霸占学生劳动成果的无良导师,在读时敢怒而不敢言,可是毕业后,他们在网上就揭露了这种导师。我的原则是,凡是研究生出了力的,一定要作为合著的作品,不能侵吞学生的劳动成果;如果我仅是指导,而由学生成文的,我决不加上我的名字,因为指导是我们做导师的应尽的责任与应尽的义务。凡我与他们合著的肯定是以我为主的,也一定是由我执笔的,这样我才配作为第一作者。既然那种霸占学生劳动成果的导师是少数,甚至极少数,那么我们是否不要处处去疑神疑鬼,以致无理由地去贬低这些合著的成果呢?
我不熟悉理工科的情况,就文科而言,以上就是我认为的文科一定要遵循的“导师准则”。我写这篇文章,一是想诉说我与同代人合作,与学生辈合作,再和再传弟子们合作的写作经历,对我这样一个具体的人说来,与“三代人”合作实出于我的实际情况的必要。但还有一个目的,我认为,无良导师是少数,甚至极少数,我们应该相信极大多数的导师的职业道德,我们应该捍卫辛勤培育研究生的导师们的人格尊严。
文字来源:《中国市民大众文学百年回眸》,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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